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、第二监护人,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,没有第一、第二之分。
2、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:一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
3、 二、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,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: (一) 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 (二) 兄、姐; (三)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, 经未成年人的父、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同意的。
4、 三、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,由未成年人的父、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。
5、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,由人民法院裁决。
6、 四、没有第一条、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,由未成年人的父、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。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关键词: